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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佛山高新区研发机构扶持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29    来源: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各园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佛山高新区创新驱动发展,提升园区整体创新能力,鼓励和支持研发机构提质升级,促进高水平研发机构落户,助力佛山建设中国“互联网+智能制造”试点城市,根据《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升创新能力优化创新环境若干措施》(佛高新〔2019〕53号),现组织开展2019年度佛山高新区研发机构扶持资金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本次扶持资金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2020年7月3日至7月10日。纸质材料提交时间为2020年7月13日至7月15日。

  二、组织形式

  本次申报主要采取“网上系统填报”与“提交纸质材料”相结合的形式,申报单位均需注册并登录“佛山扶持通”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在线提出申请,线上提交申报材料。资料线上审核通过后,线下将申报书(纸质)一式两份提交审核。佛山高新区管委会经“申报、资格审查、公示和拨付扶持资金”流程,完成研发机构扶持资金申报工作。

  三、申报主体

  2019年度获批建设的企业类省重点实验室、省新型研发机构、高水平省新型研发机构、产业(制造业、技术)创新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

  四、扶持强度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研发机构给予后扶持。其中,省新型研发机构、高水平省新型研发机构、企业类省重点实验室分别给与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后补助;产业(制造业、技术)创新中心,按省级、国家级分别一次性给予每家最高100万元和500万元后补助;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给予200万元后补助,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给与500万元后补助。

  五、申报流程

  (一)注册

  申报单位注册并登录佛山扶持通佛山市资金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申报。

  (二)系统填报

  佛山扶持通首页搜索“2019年佛山高新区研发机构扶持资金项目”,在线提出申请,填写并线上提交申报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

  (三)形式审查

  各园管理局对辖区内研发机构填报信息及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上报材料的完整性、研发机构是否符合条件等。

  (四)提交纸质材料

  通过审查后,企业将申报材料按照申报材料清单要求的顺序,编制目录,打印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并提交至各园管理局,各园管理局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集中提交佛山高新区管委会科技创新局(知识产权局)。

  六、申报材料

  各申报主体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可靠性负责,申报“2019年佛山高新区研发机构扶持资金项目”主要附件材料清单如下所示:

  (一)填报《2019年度佛山高新区研发机构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1)(须盖申报单位公章、各园区推荐意见及公章);

  (二)填报《佛山高新区项目申报单位信息表》(附件2),须加盖公章;

  (三)研发机构获批建设文件复印件;

  (四)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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